1994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,2005年12月18日修訂,2014年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8號《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》修訂公布,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
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指導進入海南股權交易中心(以下簡稱“本中心”)掛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掛牌公司”)做好信息披露工作,規范信息披露行為,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質量,保護掛牌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...
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海南股權交易中心(以下簡稱“本中心”)股權等業務的管理與運作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(以下簡稱《公司法》)、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[2014]17...
海南股權交易中心金融產品轉讓業務規則(試行)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在海南股權交易中心(以下簡稱“本中心”)進行的金融產品轉讓行為,維護市場秩序,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根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及海南股權交易...
海南股權交易中心經紀會員管理細則(暫行)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海南股權交易中心(以下簡稱“本中心”)場內經紀會員市場行為,促進交易的活躍,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,根據相關法律、法規、本中心相關交易規則制定...